報價要求:
一、項目名稱:博愛縣人民法院2016年政法轉移支付資金業務裝備采購項目
二、采購編號:博政采購[2016]230號
三、標段劃分及采購內容:
一標段:庭審數字采編播控一體機1臺、攝像機5臺、庭審直播系統1臺、展臺1臺等。
二標段:采購臺式計算機50臺、打印機20臺、彩色復印機1臺、高拍儀20個、殺毒軟件1套、防火墻1臺。
(具體要求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
供貨期:合同簽訂后20日歷天內供貨安裝完畢。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標準。
四、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五、 供應商資格要求:
5.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5.2供應商應具備生產或銷售本次采購內容的許可范圍,并具有實施完成本項目的經營實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務體系。
5.3供應商應在開標時提供:由企業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證明(查詢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人)原件,否則取消其投標資格。
5.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5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