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 2016-11-22
報價截止: 2016-11-24
已有 28 家報價| 產品名稱 | 采購量 | 產地/廠家 |
|---|---|---|
| 膳食加工設備 | 1 批 | 不限 |
收 貨 地: 福建省 福州市 倉山區 福州市倉山淮安實驗小學
聯 系 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591-63115695
發票要求:不用發票(備注:專票資質可以報普票要求)
交易方式:通過億建聯擔保交易/買賣雙方自主交易
(1)凡有能力提供本詢價通知書所述貨物及服務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境內供貨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為合格的報價人(須提供合格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報價人須提供財務狀況報告相關材料,是指提供企業出具的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報告中必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者提供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 (3)報價人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相關材料,是指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一段時間內繳納稅收的憑據;或者提供依法免稅的相應證明文件。(4)報價人須提供社會保障資金相關材料,是指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一段時間內繳納社會保險的憑據;或者提供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應證明文件。(5)報價人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6)報價人須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相關證明材料,是指提供相關設備的購置發票以及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或用工合同。(7)根據閩檢發[2014]7號文規定,報價人須提供有效期內的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由報價人住所地或業務發生地檢察院出具),證明報價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對于未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或者查詢結果有行賄犯罪記錄的談判報價人,其投標無效(原件須膠裝在響應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復印件);(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系人: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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